精准扶贫工作总结(合集15篇)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带有规律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提升我们发现问题的能力,为此要我们写一份总结。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精准扶贫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准扶贫工作总结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广东省“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广东省“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市、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的要求,我校积极落实开展中小学“结对帮扶”的文件精神,本着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原则,我校充分借鉴深圳沙溪小学的管理经验和资源优势,找准自己的薄弱环节,虚心向沙溪小学学习,同时充分发挥了本校的主观能动性,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现将一年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首先,领导重视,规划有序。为了尽快缩小我校与城区学校办学水平的差距,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局 “结对帮扶”工作的布置安排,在深圳松岗区沙溪小学的牵头带领下,两校行政领导召开了 “结对帮扶工作会议”,制定了相关工作计划。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具体明确了工作职责:
1、每学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宣传 “结对帮扶”工作的相关精神。
2、负责组织安排和抽派中层干部和教师到沙溪小学培训学习和安排布置沙溪小学老师到我校帮扶指导的相关事宜。
3、负责与沙 ……此处隐藏19031个字……出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不再属于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参保对象。
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参保对象在县域内县级和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医疗机构减免、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付仍超过政策范围内费用10%以上的部分,由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再次报销,个人自付政策范围内费用支出控制在10%。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参保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凡经扶贫部门审核认定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自认定之日起享受相关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待遇,自退出之日止,不再享受相关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待遇。
同时,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参保对象家庭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因分娩、流产、引产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限额结算、医疗机构减免后,仍享受相关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待遇。属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参保对象家庭新生儿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相关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待遇。
医疗待遇实行“一站式”
记者了解到,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参保对象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住院就诊,医疗待遇实行“一站式”联网及时结算服务,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在一个平台结算。
按照相关政策,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参保对象除急救抢救外,在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住院就诊的,不享受相关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待遇。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参保对象因工伤、打架、斗殴、酗酒、自伤、自残、自杀、戒毒、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意外伤害住院费用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由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医疗费用,附加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据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医保信息系统升级,预计从2月1日起,可以实现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即时结算,前期符合该项保险政策的,可以通过医院挂账或手工报销的方式实现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