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扶贫工作总结(集锦9篇)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它能够给人努力工作的动力,为此我们要做好回顾,写好总结。总结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扶贫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扶贫工作总结1“四川微医互联网医院的落地,四川医疗体制改革的创举,这能助力’健康四川’目标的早日实现。”10月16日,四川微医互联网医院上线发布仪式在成都举行,在发布会现场,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沈骥主任指出,“四川微医互联网医院医院的上线是医改创新之路的重要举措,是对互联网与医疗融合的生动实践,希望通过四川微医互联网医院医院的大力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管理、远程医疗、健康卡云卡、精准扶贫等会惠及全川老百姓的便民惠民服务,为全川父老乡亲带来实实在在的高效、便捷、优质健康医疗服务!”
发布会现场,四川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沈骥、副主任张波,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郭春英,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书记陈淮,微医董事长兼CEO廖杰远,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四川微医互联网医院院长张立、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严律南教授、四川省全科医学会专委会主任委员李双庆教授,以及四川多家省、市知名医院院长在现场见证了四川微医互联网医院的上线发布。
四川医疗资源丰富,但资源配置的均衡度有待提高,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四大片区88个贫困重点县的医疗资源严重匮 ……此处隐藏8536个字……出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不再属于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参保对象。
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参保对象在县域内县级和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医疗机构减免、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付仍超过政策范围内费用10%以上的部分,由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再次报销,个人自付政策范围内费用支出控制在10%。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参保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凡经扶贫部门审核认定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自认定之日起享受相关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待遇,自退出之日止,不再享受相关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待遇。
同时,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参保对象家庭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因分娩、流产、引产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限额结算、医疗机构减免后,仍享受相关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待遇。属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参保对象家庭新生儿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相关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待遇。
医疗待遇实行“一站式”
记者了解到,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参保对象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住院就诊,医疗待遇实行“一站式”联网及时结算服务,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在一个平台结算。
按照相关政策,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参保对象除急救抢救外,在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住院就诊的,不享受相关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待遇。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参保对象因工伤、打架、斗殴、酗酒、自伤、自残、自杀、戒毒、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意外伤害住院费用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由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医疗费用,附加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据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医保信息系统升级,预计从2月1日起,可以实现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即时结算,前期符合该项保险政策的,可以通过医院挂账或手工报销的方式实现过渡。